
如何预防和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
防范性侵小课堂来啦
@加义人 一起来了解!
1.强奸案
2022年7月某日,A市,甲某(犯罪嫌疑人)与卖淫女乙某(受害人,女,13岁)在酒店自愿发生性关系并支付嫖资,因乙某未成年,甲某犯强奸罪,判处有期徒刑五年。
2.猥亵案
2021年12月某晚,B市,丙某(犯罪嫌疑人)趁着丁某(受害人,女,12岁)独自一人在家,进入丁某房间,在遭到丁某言语及动作拒绝后,仍强行多次动手摸丁某胸部、阴部。丙某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。
3.倪笃群(湖北某公司法定代表人)强奸案
2017年1月至2019年8月间,倪笃群隐瞒真实身份,通过QQ聊天等方式,选择小学或初中女生为犯罪对象,假借恋爱之名,采取胁迫、哄骗、利诱等手段,先后强奸幼女6人、未成年少女1人,其中长期、多次强奸4人,造成2人怀孕流产。倪笃群还对未成年被害人进行精神控制,教唆、诱骗被害人寻找十岁左右的留守儿童供其强奸。第一、二审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倪笃群死刑,最高人民法院予以核准。
4.张某(男,46岁)强奸、猥亵儿童案
张某与被害人的母亲是同居关系,只是还没有领证,相当于被害人的继父。但他却利用继父的身份,对年仅11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两次性侵、四次猥亵行为。张某以强奸罪和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。
5.何某(男,51岁)组织卖淫、寻衅滋事案
以何某为首的恶势力团伙组织九人(其中四人开始卖淫时是未成年人)在北京等地进行卖淫活动,并有组织地采用辱骂、纠缠、殴打等手段扰乱被害人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。何某以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;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
第二百三十六条 第一款 以暴力、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第二款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,以强奸论,从重处罚。
第二百三十七条 第一款 以暴力、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,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,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。第三款猥亵儿童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;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:
(一)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;
(二)聚众猥亵儿童的,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,情节恶劣的;
(三)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;
(四)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
第三百五十八条 组织、强迫他人卖淫的,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组织、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,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。犯前两款罪,并有杀害、伤害、强奸、绑架等犯罪行为的,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。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、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、容留、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,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温馨提醒:
一、两情相悦未必合法,以恋爱之名与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也可能构成强奸罪。
某小学六年级女生自愿与未成年人李某某谈爱,多次发生性关系,李某某被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。
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、司法部发布的《关于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意见》(2023年6月1日开始实施),已经删除了“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偶尔与幼女发生性关系,情节轻微、未造成严重后果的,不认为是犯罪”的规定,未成年人之间自愿发生性关系也可能构成强奸罪。
二、身体不接触,也可能被性侵害,利用互联网隔空猥亵也是犯罪。
未成年辍学生曾某利用互联网隔空拍摄某中学女学生隐私照片,被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。
误区一:男孩不可能遭到性侵害
事实上,男孩女孩都可能遭遇性侵。
误区二:孩子小不会遇到性侵害
事实上,任何年龄的孩子都可能遭受性侵。
误区三:性侵孩子的大多是陌生人
事实上,性侵孩子的人,70%以上是熟人。有学校的老师、家长的朋友,甚至亲人。
误区四:性侵者会使用暴力手段
事实上,他们有时候会利用贿赂、诱骗、关爱等手段。
误区五:孩子能远离被性侵的环境
事实上,你没有办法让孩子时时刻刻都处于远离各种伤害的“真空”中。孩子9岁左右时,父母(家长)可以开始给孩子讲解相关法律了。
误区六:重视财物而忽视人身安全
对孩子的教育中不要过分强调他们身边的财和物的重要。要直接告诉孩子,在爸爸妈妈眼中,他们的生命比任何财产都重要。保护好自己,生命安全最重要。
我们如何防范性侵害?
1.提高辨别能力。大量案例和数据表明,绝大多数的性侵都发生在熟人之间,比率达70%以上。
2.增强防范意识。①不要单独到人少偏僻的地方,特别是黑夜,例如公园深处、废弃工厂、阴暗狭长长巷子、仓库、地下室烂尾楼、空房子、小树林等,这些地方易滋生犯罪; ②不随意透露个人和家庭信息。个人身份证号码、手机号码、网络账号号码等个人信息以及父母姓名、职业等相关信息,不可随便透露给别人;③不轻易接受陌生人的东西。不吃陌生人的食物、不收陌生人的礼物,不搭陌生人的便车,小恩小惠的背后可能藏着一把刀。
3.违背意愿的性接触都算性侵,未成年人自愿也算性侵。简单来说,只要是违背你意愿的性接触,都算性侵。因此不管对方是什么人,你永远有权利说“不”,永远有权利在过程中的任何时刻改变主意。相信你的直觉,如果对方让你感到不舒服,或你觉得这个地方不安全,请马上离开。未成年人自愿也是一种性侵!因此,请你守护好自己。
4.坚决表明立场。尽量不要单独与异性相处。即使身边认识的熟人也有可能伤害我们,所以即便熟人带我们单独去偏僻的地方,最好拒绝。当面对可能存在的性侵行为时,你可以通过言语(如大声说出自己的想法、坚定拒绝)、行动(如推开对方、离开现场)、大吵大闹(引起旁观者注意)进行语言和肢体拒绝,表明自己的立场,在确保自己安全的情况下,坚决反抗。
关心、爱护、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
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
是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
预防和治理性侵未成年人的犯罪
秉持打击与预防并重的原则
将家庭、学校、社会、司法的资源结合起来
形成合力
共同守护青少年的成长
保护孩子,远离伤害!
绝不让黑暗侵入成长的天空!
加义镇“利剑护蕾”
我们在行动!
责编:周正茂
来源:平江县融媒体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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